薄熙來作文600字
文章分類:優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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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薄熙來
薄熙來“自辯詞”與“最後陳述”解讀
(2013-08-28 11:10:03)
標簽:
鬧劇
自辯詞
最後陳述
解讀
雜談
分類: 時事點評
仔細閱讀瞭網上報道的薄熙來在法庭裡陳述的自辯詞和最後陳述全文。試點評如下。
薄熙來一上來就說“對他的指控是非常勉強的”,並指出“在法庭上我如實陳述自己的意見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我希望公訴人不要把我在法庭上講我的意見當作是惡劣的行為。當作是翻供。”這是先定調的聰明說法。他很善於從邏輯上替自己辯解,如針對第一項控罪,談他與徐明的關系:“他自己知道在我眼前是什麼層次的人,他與我沒有什麼共同語言,不在一個層次,我是什麼身份?商務部長。徐明是什麼身份?他跟我搭話的機會有多少,硬把徐明當成是我的一個好朋友,我覺得這種邏輯和分析不合常理,當然他與開來是朋友,我回傢有時候碰到他們這是常有的事情,但並不能意味著我把他當我的朋友。比他有水平的人,和我密切的人我能數出一百個來。所謂說我給徐明辦的事我認為都是公事公辦,都是為大連遼寧做的好事,發展是硬道理”。這些話實際上是給自己擺功,講給法庭外那些支持他的人聽的。他認為與貪污毫無關系,甚至理直氣壯地說:“至於在大連搞一個直升飛球作一個廣告我認為是順理成章,而且在大連市政府對面的綠山的足球博物館是我設計的,把和足球相關的事情都掛在我的罪名上,大連人買賬嗎?全國的球迷買賬嗎?我覺得這種聯系非常荒唐。”這些話流露出薄熙來往日的霸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