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作文
文章分類:心情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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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作文熱點 彭宇案
判決結束後,彭宇一臉鬱悶地站在法院門口
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對彭宇案做出瞭一審判決,稱“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10日內給付。
判決書中還稱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而可以“自行離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兩個月前庭審期間堅持“以後碰到這種事還會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門時也沒有瞭當時的堅決,“再不會這麼沖動瞭,”他說。
此案唯一目擊證人陳先生高呼:“朋友們,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彭宇已因此失業
開庭前彭宇見到記者,他說自己為瞭這個案子已經丟瞭工作:“從7月6日最後一次開庭以來,我還一直沒有去上班。這個事情沒有瞭結之前,我沒有心思工作。一個星期之前,我正式辭去瞭工作。”
彭宇和律師高式東對判決結果的預計都比較樂觀,“這個案子我覺得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僅從證據角度出發,老太太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彭宇撞倒瞭她。”高式東說,“因為民事訴訟的原則就是這樣:誰主張、誰舉證。老太太說是彭宇撞倒瞭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