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文寫具體
文章分類: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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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怎樣把作文寫具體
怎樣把作文寫具體
1.審題
審題就是仔細理解題目的意思和所提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審題是寫好作文的第一步。如果審不好題,便會出現跑題或不切題的現象。
首先審定體裁。有的題目,寫什麼體裁的文章都可以,但有的題目,其中有些詞語就是暗示體裁的標志,如果題目中有“談”、“論”、“評”、“議”、“??的看法”(或“啟示”)、“從??說起”一類詞語,都應寫成議論文;題目中有“憶”、“記”字樣的,都是記敘文,有“頌”、“贊”、“唱”字眼的,應寫成抒情散文;像“我傢的小花貓”和“風箏為什麼能上天”一類的題目,就適於寫說明文。有的題目沒有明顯的標志,可以用加標志的方法審定,有的可以加“淡”,“說”,有的則可加“記”、“憶”,這樣文體就好確定瞭。
第二,審定內容和范圍。有時題目對時間、空間、對象、說理或抒情等方面都有一些限制。如“寒假生活二三事”,明確規定時間——寒假裡,內容——記二三事。還有的用“前”、“後”等詞來限制時間。如“暴雨前”、“放學後”。空間的限制如“我傢的樂事”,“市場見聞”,都是對地點的限定。也有的題目限制瞭寫作的對象,“我的一點收獲”是寫自己的,“我的好朋友阿芳”則是寫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