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級作文出題規律
文章分類: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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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作文指導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作文指導
第一篇 四六級考試作文簡介
1 基本要求
《大學英語教學大綱》規定:大學英語教學的目的之一是培養學生具有一定的英語寫作能力。大學英語四級統考作文部分占15分, 要求學生, 根據規定的題目或提示,在30分鐘內寫出120字以上的短文。請參看下面四級寫作評分原則和評分標準。 評分原則
四六級考試從內容和語言兩方面對作文進行綜合評估。內容和語言是一個統一體。內容要求思想正確,主題突出。內容要考慮是否用英語清楚而準確地表達思想,也就是要考慮語言上的錯誤是否造成理解上的障礙,用詞和造句是否清楚而準確地表達思想。
法表達,則給0分。]
此外,為引起教師和學生對作文部分的重視,全國四級考試中心還實行作文最低分制度,最低為6分。如作文為0分,總分高於60分,成績報導時一律報59分不及格處理;若作文分大於0分小於6分時,最後報導分=原計總分--6分+實得作文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