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事業單位作文
文章分類: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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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3年5月四川省屬事業單位
2013年5月四川省屬事業單位《綜合知識》真題
一、判斷題(共30個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
1.一切行政行為都具有單發意志性,這是行政行為與民事行為的本質區別之一。 )
2.統治階級創制各種法律規范的目的,歸根結底是要從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確認、保護和發展現實中有利於本階級的利益的政治關系。 )
3.法的實施權僅指國傢專門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將法律規范運用到具體案件中的活動,一般國傢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無此權力。 )
4.《民法通則規定》,公民和法人可以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一國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成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 )
5.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大全體代表3/4以上的多數通過。 )
6.甲開車撞死乙,甲與乙父“私瞭”所簽的賠償合同不屬於民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 )
7.甲為瞭謀殺乙,在乙的飯菜中投毒,但乙因有急事未吃飯,甲的行為屬於犯罪預備,應付刑事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