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手法作文怎樣寫
文章分類:散文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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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作文的表現修辭手法
常見的修辭方法有:比喻、比擬、借代、誇張、對偶、排比、設問、反問。學習修辭常識的目的是為語言實踐服務。首先能在語言中辨識各修辭方法,繼而理解其適用效果;同時要會用這些修辭方法,提高運用語言的能力。修辭方法又稱修辭格。據專傢研究,漢語修辭格可達70種之多,常見的有10多種。
(1)比喻。它是用某一具體的、淺顯、熟悉的事物或情境來說明另一種抽象的、深奧、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一種修辭方法。比喻分明喻、暗喻、借喻三種形式。明喻的形式可簡縮為:甲(本體)如(喻詞:像、似、若、猶、好像、仿佛)乙(喻體)。暗喻的形式可簡縮為:甲是(喻詞:成、變成、成為、當作、化作)乙。明喻在形式上是相似關系,暗喻則是相合關系。借喻:隻出現喻體,本體與比喻詞都不出現。如: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2)借代。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與這一人或事物有密切關系的名稱來替代,如以部分代全體;用具體代抽象;用特征代本體;用專名代通稱等。如:
①不拿群眾一針一線。(一針一線代群眾的一切財產)




